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日文法學名著選讀一
Selected Readings of Japanese Jurisprudence (Ⅰ) 
開課學期
106-2 
授課對象
日本研究學程  
授課教師
黃詩淳 
課號
LAW4011 
課程識別碼
A01 40210 
班次
01 
學分
2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三3,4(10:20~12:10) 
上課地點
法研7 
備註
總人數上限:2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62LAW4011_01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本課程將閱讀大村敦志著『家族と法ーー比較家族法への招待』(左右社、2014年)當中的
・第三章 家族の崩壊 暴力と別居
・第四章 家族の変化 氏・戸籍・子ども
共2篇文章

為顧及課程目標與進行順暢,本課程原則上不講解日文的基本文法,修習本課程者需具備日文文法的基礎。若對自己的日文能力能否負擔本課程有疑問者,可事先email老師索取教材試閱及並與老師討論。

上課時,授課教師將抽點同學,將日文逐字逐句朗讀後,翻譯成中文。每次課後將指定1-2位同學,將該次全班翻譯定稿的內容作成筆記,供同學參考。授課教師將視同學的程度,指定下次上課的預習範圍。

同學請使用CEIBA網站,自行下載並列印翌次上課的指定範圍教材。  

課程目標
培養閱讀法學日文文獻能力,以及對日本民法尤其身分法的概括認識。 
課程要求
同學平常上課的表現為評分的主要依據,因此準時出席以及積極參與課程十分重要,缺席超過三次不授與學分。

第一次上課為3/7(三)。

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每週二 10:00~12:00 
指定閱讀
大村敦志著『家族と法ーー比較家族法への招待』(左右社、2014年) 
參考書目
日本民法請見
http://law.e-gov.go.jp/htmldata/M29/M29HO089.html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期末考 
40% 
 
2. 
翻譯稿整理 
20% 
 
3. 
平時課堂表現 
40% 
 
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2/28  (和平紀念日) 
第2週
3/7  課程簡介,說明日文法學資料的檢索方式。 
第3週
3/14  特別來賓演講:外國人在日本從事法學研究的心路歷程 
第4週
3/21  P.77至P.80第二段結束處。 
第5週
3/28  (停課一次) 
第6週
4/4  (兒童節) 
第7週
4/11  P.80第二段第四行「このことは婚姻数の減少と共に」開始,至P.83第二段結束處。 
第8週
4/18  P.83第五行「今日では、」開始,至P.86第一段結束處。 
第9週
4/25  P.85最後一行,至P.88結束處。 
第10週
5/2  (停課,改為5/5補課)P.88頁倒數第二段「同十三条」開始,至P.91頁結束處。 
第11週
5/9  P.92至P.96第一行。 
第12週
5/16  P.95倒數第五行「しかし」開始,至P.98第二段((1)的結束處)。 
第13週
5/23  P.98第三段「(2)ルールの修正」,至P.101第一行。 
第14週
5/30  P.101-P.104。 
第15週
6/6  P.61-P.65第一段。 
第16週
6/13  P.65第二段,至P.69第一段。 
第17週
6/20  期末考